永磁起重器 (JB/T 10687-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伟求磁业有限公司、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起草人:王斌、李邦协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