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服务规范 (SB/T 10991-2013)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商会
起草人:潘晓明、许景权 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活美容的服务场所。
美容院服务规范 (SB/T 10991-2013)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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