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溴-2,4-二硝基苯胺 (HG/T 3753-2014)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邓宏波、季浩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