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劳动定员 第3部分:煤炭码头 (JT/T 331.3-2006) 主管部门为交通部。
起草单位: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常继堂、王晓东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