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石油管道设施标识推荐作法 (SY/T 6654-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起草人:李志勇、牟善军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