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管理规范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防静电维护 (MH/T 3010.17-2009) 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人:郭辉昂、苏有生 等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管理规范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防静电维护 (MH/T 3010.17-2009) 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人:郭辉昂、苏有生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