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剪 (YY/T 1135-2008)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起草人:刘伟群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