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及内燃机用交流发电机 技术条件 (JB/T 6710-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法雷奥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洛阳拖拉机研究所等
起草人:李力、邵杰 等
机动车及内燃机用交流发电机 技术条件 (JB/T 6710-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法雷奥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洛阳拖拉机研究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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