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应用规范 第2部分:现场指纹特征编辑调用接口 (GA 783.2-2008)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等
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