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性硫化亮绿 (HG/T 3907-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大连市旅顺江西化工工业总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
起草人:董仲生、王宪法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