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氨基乙酸(甘氨酸) (HG/T 2029-2004)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河北东华化工总公司、南通市东昌化工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阎文忠、左更文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