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 第1部分:基础协议 (SJ/T 11310-2005) 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起草单位:联想(北京)有限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贺志强、孙育宁 等
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 第1部分:基础协议 (SJ/T 11310-2005) 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起草单位:联想(北京)有限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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