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发湿度计 (QX/T 27-2004)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长春气象仪器厂
起草人:朴明俊、张和盛
本标准规定了毛发湿度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连续记录空气相对湿度在30%RH~100%RH范围内变化的日记型和周记型湿度计。
毛发湿度计 (QX/T 27-2004)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长春气象仪器厂
起草人:朴明俊、张和盛
本标准规定了毛发湿度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连续记录空气相对湿度在30%RH~100%RH范围内变化的日记型和周记型湿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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