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 (AQ 1045-2007) 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起草人:张延松、张引合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