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30-1998)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沈淑英、黄国兴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