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EJ/T 967-1995) 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EJ/T 967-1995 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标准号
EJ/T 967-1995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1995-07-04
实施日期
1995-11-01
标准类别
行业标准
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EJ/T 967-1995) 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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