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时效效果 评定方法 (JB/T 5926-2005)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济南西格马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久明、汤小牛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