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流发电机用电子电压调节器技术条件 (QC/T 774-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汽车电子部等
起草人:李伟阳、沈兴祖 等
汽车交流发电机用电子电压调节器技术条件 (QC/T 774-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汽车电子部等
起草人:李伟阳、沈兴祖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