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171.1-2024) 国家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起草人:王宇航 、张承舟 、王宗爽 、刘通浩 、曹红彬 、闫函 、王珍 、李中岳 、董威 、郭涛 、郭敏 、李宗超 、王家强 、赵国华 、杨钦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