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评价通则 (GB/T 44823-2024) 国家标准《绿色矿山评价通则》由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起草人:曹进成 、杨繁 、强海洋 、张海啟 、陈丽新 、吕振福 、孙映祥 、丁国峰 、郭冬艳 、鞠建华 、王峰 、李宪海 、孙永超 、武秋杰 、黄洁 、赵拓飞 、吴尚昆 、孟旭光 、张亮 、赵军伟 、郭敏 、邱曼 、时金玲 、戴晓阳 。
该标准规定了绿色矿山评价的总体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矿山开采、资源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容矿貌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已投产运行的矿山,作为行业、地方或矿山制定绿色矿山评价标准或实施细则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