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25部分:中国画及书法 (GB/T 33290.25-2024) 国家标准《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25部分:中国画及书法》由TC289(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
起草单位: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安徽省美术馆、安徽建筑大学。
起草人:张耕 、马建梅 、张驰 、陈治军 、曾敏 。
该标准确立了中国画及书法文物出境审核程序,规定了类别判定、年代判定、名单比对、价值评定及审核结论形成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中国画及书法文物出境审核。 该标准不适用于文物临时进境复出境和文物临时出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