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平稳性 第1部分:管理导则 (GB/T 44693.1-2024) 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平稳性 第1部分:管理导则》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石化国家石化项目风险评估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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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艺平稳性管理总则、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过程管控、绩效评价、改进等工艺平稳性管理要素的管理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工艺平稳性管理。 注: 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该标准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