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 (GB/T 44186-2024) 国家标准《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萃联(中国)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
起草人:陈涛 、陈旸 、胡成 、罗宗军 、杨震铭 、张佳庆 、李毅 、舒畅 、张和平 、包志明 、王德凤 、洪清泉 、靖立帅 、刘连喜 、薛岗 、程旭东 、王璐 、陈茂曦 、过羿 、张鹏 、田立伟 、程登峰 、何灵欣 、魏纪东 。
该标准规定了室内、室外或者室内外使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报告、使用与维护说明、标志,描述了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工业场所和民用建筑用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该标准不适用于有关空气压缩机组、压缩气体瓶组等驱动装置以及泵组的设计和制造的技术安全要求。 注1:该标准未包括非正常使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而产生的特殊危害。 注2:该标准未包括与任何类型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和其他设备相关的危险,按照此类设备的相应标准处理。 注3:该标准未包括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噪声引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