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8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GB/T 4706.48-2024)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8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6SC2(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科日超声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欧兰普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范颂尼(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鲁建国 、朱焰 、周小兵 、刘洪涛 、秦卫华 、叶卫忠 、赵广展 、吴秀玲 、苏进财 、赵爽 、叶冬冬 、徐金波 。
GB/T 4706.1-2024的该章以下述内容代替:该标准规定了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加湿器的安全。注101: 以下器具在适用范围内: ——雾化水的器具; ——由加热蒸发水的器具; ——使空气吹过潮湿介质的器具。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加湿器,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加湿器也属于该标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