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术 生物样本保藏 动物生物样本保藏要求 (GB/Z 44314-2024) 国家标准《生物技术 生物样本保藏 动物生物样本保藏要求》由TC559(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芯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上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复旦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林业大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起草人:徐讯 、李启沅 、郜恒骏 、吴静静 、张小燕 、王桃 、陈曲波 、郝捷 、赵同标 、李军燕 、王晓龙 、危金谱 、潘鲁湲 、王博 、张允 、康晓楠 、尹婷婷 、杨亚军 、刘姗姗 、王晶 、王萌萌 、傅博强 、田桢干 、陆晔 、杨宇泽 、张立 、乔格侠 、李健 、彭立人 、徐燕萍 、徐基良 、王然 、李卡 、杜思琦 。
该标准规定了动物生物样本(不包括人类)采集、接收、制备、保存、运输、储存、分发、销毁和弃用的要求。此类资源包括固体组织样本、液体和相关细胞、排泄物及相关数据。 该标准适用于研发用生物样本或/和相关数据,并适用于从生物样本中获取的生物分子,如核酸、蛋白质和代谢物。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进行研究和开发生物样本库的组织机构。 该标准不适用于用于食品或饲料生产的生物样本、为食品或饲料生产或治疗用途进行的实验室研究或以上结合用途。 该标准不适用于建立源自动物生物样本的细胞系。 注: 国际、国内和地区的法规或要求也适用于该标准中的特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