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基本要求 (GB/T 44193-2024) 国家标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基本要求》由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94SC1(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山东省大数据中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海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窗(北京)互联网科技研究院、中移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起草人:许潇文 、冯蕾 、赵阳阳 、杨正军 、张宇祥 、杨立娟 、黄霄椿 、张福浩 、罗宁 、宋林霖 、邓希妍 、刘星恒 、王亚东 、逄锦山 、张媛 、宋国训 、郑艳君 、杜白 、陈志超 、吕卓 、杨钢 、魏华 、洪丽君 、王平 、陈玉辉 、纪荣造 、蔡跃华 、肖聪聪 、陈婉莹 、马颜昕 、董婷 、高超 、郭大勇 、周向明 、胡绍武 、俞长丽 、王昀 、于庆军 。
该标准规定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的框架、事项管理、服务优化、服务渠道、服务流程、公共支撑、安全保障、评估评测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