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3部分:确定性能和试验要求的方法 (GB/T 7260.3-2024) 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3部分:确定性能和试验要求的方法》由TC60(全国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60SC3(全国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间断电源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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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规定了可移动、不易移动和固定安装的电子式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的性能和试验要求,适用的UPS具备以下特性:--由不超过1 000 V的交流电压供电;--提供不超过1 000 V的交流输出电压;--含有直流电压不超过1 500 V的储能装置;--主要功能为保障负载电力连续。该标准规定了完整UPS和单独UPS功能单元(如果适用)的性能和试验要求。参考文献中列出的IEC出版物中对单独UPS功能单元的要求适用于与该标准不矛盾的情况。UPS的功率范围很广,从不足百瓦到数兆瓦,以满足各种负载对电能可用性和质量的要求。有关典型UPS配置和拓扑的信息见附录A和附录B。该标准还规定了与UPS开关有关的性能和试验方法,这些UPS开关与UPS功能单元配合,以保障负载电力连续。该标准不涵盖:--常规交流和直流配电板及其相关的开关;--GB/T 34940.3涵盖的独立的静态切换系统;--GB/T 2820.11涵盖的旋转不间断电源;以及--GB/T 7260.503涵盖的直流输出不间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