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及其制品DNA物种鉴定技术规程 (GB/T 43650-2024) 国家标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DNA物种鉴定技术规程》由TC369(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南京警察学院、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东营市公安局。
起草人:白素英 、马跃 、王震 、李波 、张伟 、孙磊 、徐艳春 、张利峰 、王剑 、刘微 、杨天天 、兰天明 、李晓平 、危金普 、郭小森 、李宁 、金煜 、张宇 、孙红瑜 、马云龙 、金香香 、刘闯 、刘昌景 、胡诗佳 、李云飞 、张新成 、唐闳凯 。
该标准规定了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进行DNA物种鉴定时样品采集与储存、DNA鉴定程序的构成、DNA鉴定程序、结果表述、追溯方法、污染预防与处理、实验室区域设置等主要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来源物种的DNA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