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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151.10-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标准号
GB/T 32151.10-2023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4-07-01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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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GB/T 32151.10-2023) 国家标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由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郑州计量先进技术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亮 、李永亮 、翁慧 、王之茵 、于胜民 、卢明霞 、贾亦宸 、常靖 、孔蕾 、陈蕾 、李宇静 、解雷 、周俊华 、韦志浩 、高炜 、贾英 、李湘 、王灵秀 、魏一鸣 、张亮 、王秀龙 、刘宇 、王辉军 、李鹏程 、吴彦红 、夏凌风 、徐明明 、高峰 、马世英 、马磊磊 、郦芳 、袁田 、曹宁 、张浩楠 、黄琳 、何仪 。

该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注: 按照惯例,本文件中使用“碳排放”这个词来指代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的排放。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以化工产品生产活动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方法核算碳排放量,并编制企业碳排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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