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GB/T 3836.22-2023)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合隆防爆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安电子有限公司、燎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临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巧立 、徐建平 、张刚 、殷红 、龚范昌 、赵宏 、王金辉 、徐建文 、郑天际 、曾昆雷 、周果 、张胜余 、董姝 、李向应 、翁振克 。
此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发出光辐射的设备的要求、试验和标志,也包括位于爆炸性环境之外或由GB/T 3836.1中列出的防爆型式保护,但产生的光辐射会进入爆炸性环境的设备。此标准包括Ⅰ类、Ⅱ类和Ⅲ类以及EPL Ga、Gb、Gc、Da、Db、Dc、Ma和Mb。
此标准适用于波长范围为380nm~10μm的光辐射。包括下述的点燃机理。表面或颗粒吸收光辐射后,温度升高,在某些条件下,会达到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温度。在罕见特殊情况下,强光束聚焦处激光直接击穿气体。产生等离子和冲击波。二者最终成为点燃源。接近击穿点的固体材料会加剧这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