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学 毒物分析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GB/T 43449-2023) 国家标准《法庭科学 毒物分析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由TC179(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79SC1(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鉴定中心、浙江警察学院、北京市公安局、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大连市公安局、重庆市公安局、中山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起草人:常靖 、王瑞花 、姚伟宣 、宋歌 、任昕昕 、王爱华 、张云峰 、董颖 、花锋 、张瑛 、向平 、王朝虹 、王元凤 、郑禄 、谢文辉 、于忠山 、王芳琳 、张大明 、栾玉静 、邹波 、李佳宜 、宋祥瑞 、王继业 、王彬 、石银涛 、魏春明 、董林沛 、吴小军 、赵鹏 、赵虎 、王培昌 。
此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毒物分析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资源、过程、管理体系和安全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毒物分析实验室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