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 数据质量 第1部分:总体要求 (GB/T 21336.1-2023) 国家标准《地理信息 数据质量 第1部分:总体要求》由TC230(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起草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中科数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若梅 、周旭 、陶舒 、贾云鹏 、郭建坤 、程滔 、李雪梅 、李广泳 、杜娟 、张莉 、张鹤 、姚艳敏 、毕建涛 、杨刚 。
此标准确立了描述地理数据质量的原则。此标准:定义描述数据质最组成部分的完备体系;明确其他特定领域定义描述数据质量组成部分的过程;规定数据质量度量的组成部分和内容结构;给出评价地理数据质量的通用程序;确立报告数据质量的原则。
此标准还规定了一组用于评价和报告数据质量的数据质量度量。
此标准未涉及地理数据的可接收最低质量水平。此类信息通常作为数据产品规范中的一项要求出现,可依据ISO 19131定义。
此标准适用于数据生产者提供质量信息,描述和评价其数据集符合产品规范的程度,以及数据用户探究特定的地理数据质量是否满足其特定应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