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GB 43284-2023) 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由326(农业农村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江南大学、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无锡文教印务有限公司、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浙江新天力容器科技有限公司、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智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海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江阴市德惠热收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三只小蜜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草人:孔亮 、高芳 、姚卫蓉 、郝文革 、袁少锋 、杜宇航 、席兴军 、范蓓 、叶湖 、胡桂仙 、赵越 、卢海燕 、张井 、黎畅 、陈云霞 、谢晴晴 、邓玉 、吴楠 、李炳兴 、李丰勇 、华敏驹 、何麟君 、潘风山 、杨镇蔚 、黄兴华 、陈磊 、于航 、成玉梁 、郭亚辉 、李玉裕 、吴海峰 。
此标准规定了限制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的要求和判定规则,描述了对应的检测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的销售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