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1-2023)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由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云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
起草人:刘富佳 、许书权 、陈潮洲 、杨小娟 、邬果昉 、鲍欢欢 、张凯 、吴立新 、王文龙 、周刚 、张乐乐 、张彪 、许书军 、薛瑞 、王平 、张浩 、陈章宇 、王天学 、赵锦鹏 、姚建亮 、王锦瑞 。
此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具备的组织管理、人员、设施和设备条件。
此标准适用于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经营备案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