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和海上技术 水生有害物种 第1部分:压载水排放取样接口 (GB/T 43121.1-2023) 国家标准《船舶和海上技术 水生有害物种 第1部分:压载水排放取样接口》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37SC3(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系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威海中远海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洋大学、广东中船军民融合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成文 、吴永峰 、黄肇杰 、马强 、钱柯疆 、魏伟 、王琮 、姚强 、詹世杰 、王建 、潘新祥 、姜斌 、李素燕 。
此标准规定了压载水排放取样接口的设计和布置要求。
根据船舶总体设计要求,在船舶取样接口安装合适的取样探头以满足采集压载水样品的需求,该接口端口在不使用时采用盲板法兰密封。
此标准也规定了具有代表性的取样接口的位置,以满足与各种取样器相匹配。此标准还规定了样品取样接口下游压载水管路的回流接口要求,允许处理后的样品水返回压载水管路。样品采集人员根据ISO 11711-2的要求确定合适的取样器和其他样品采集设备。
此标准适用于水流为湍流、公称尺寸不小于DN 100的船舶压载水排放管路,关于较小直径的压载水排放管路见附录A。
此标准主要涉及压载水排放样品的采集,进水样品采集时取样接口的可选安装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