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9490-2023)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之合创新与知识产权研究院。
起草人:卢鹏起 、贺化 、雷筱云 、赵梅生 、蔡晨风 、李昶 、李牧 、郭亮 、邵烨 、马建秀 、李莲莲 、张翊 、张帆 、岳高峰 。
此标准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情形的企业:a)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b)建立、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c)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d)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参照此标准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