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 2910.12-2023) 国家标准《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由TC209(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9SC1(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浙江龙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寰丰纺织有限公司、浙江东进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中纺标(福建)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恒丰新型纱线及面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义乌日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朱庆芳 、刘炜卿 、苏琼 、韩玉茹 、金玉霞 、罗文婷 、孙静 、陈扬 、陈明宏 、王强 、姚连琪 、卢军腾 、谢国炎 、孙传芳 、张直焕 。
此标准描述了采用二甲基甲酰胺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以下二组分混合物中聚丙烯腈纤维、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含氯纤维或聚氨酯弹性纤维含量的方法: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某些聚氨酯弹性纤维;与绵羊毛、其他动物毛纤维、桑蚕丝、棉、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莱赛尔纤维、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纤维、聚酯复合弹性纤维、聚烯烃弹性纤维、三聚氰胺纤维、聚丙烯/聚酰胺复合纤维、聚丙烯酸酯纤维和玻璃纤维。
此标准不适用于含经过铬媒介染料染色过的绵羊毛、其他动物毛纤维和桑蚕丝的纺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