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0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6150.10-2023) 国家标准《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0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郴州钨制品分公司。
起草人:罗盈盈 、张文娟 、张文星 、谢璐 、陈晓东 、唐清 、杨相庚 、张碧兰 、李雪花 、刘鸿 、陈祝炳 、黄路路 、邱强 、侯贵琼 、李展鹏 、汪光鑫 、吴正雨 、郭辉 、黎英 、赖秋祥 、程宝香 。
此标准规定了钨精矿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钨精矿中铅含量的测定,包含两个方法(方法一: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方法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方法一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10%~0.30%;方法二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10%~0.50%。测定范围重叠部分以方法二为仲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