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学 第5-1部分:电子器件的静电防护 通用要求 (GB/T 37977.51-2023) 国家标准《静电学 第5-1部分:电子器件的静电防护 通用要求》由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辅朗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亨达洋静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特普高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海事大学、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信息产业防静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蔡利花 、张海贝 、王荣刚 、张景春 、刘清松 、韩玲玲 、戚国强 、何贤培 、孙可平 、孙延林 、季启政 、郭德华 、侯鹏飞 、宋競男 、沙长涛 。
此标准规定了ESD控制程序的要求,IEC TR 61340-5-2提供了相关的实施指南。
此标准适用于对静电敏感度不低于人体模型(HBM)100V、带电器件模型(CDM)200V和孤立导体35V的电气、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进行的制造、加工、组装、安装、包装、标识、服务、测试、检验、运输以及其他生产活动。处理具有更低静电敏感电压阈值的静电放电敏感产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控制要素或调整限值,仍可视为符合此标准的要求。
此标准不适用于电引爆设备、易燃液体、气体和粉体。
此标准的目的是为建立、实施和维护ESD控制程序(以下简称“程序”)提供管理和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