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锭 (GB/T 469-2023) 国家标准《铅锭》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卫锋 、李泽 、赵振波 、李宗兴 、覃雪莲 、仝其建 、陈选元 、苏飞 、唐志波 、李伟伟 、刘娜 、杨大伟 、高国兴 、余忠保 、彭海良 、高延粉 、颜平平 、刘冬根 、宪力 、卢小波 、邓又铵 、马永刚 、舒绍明 、曾平生 、韦健 。
此标准规定了铅锭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此标准适用于电解精炼生产的铅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