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排放处理要求 (GB/T 42688-2023) 国家标准《船舶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排放处理要求》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37SC9(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人:魏华兴 、卢兵 。
此标准规定了船舶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和残余物的排放处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船舶上产生的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的排放。
船舶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排放处理要求 (GB/T 42688-2023) 国家标准《船舶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排放处理要求》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37SC9(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人:魏华兴 、卢兵 。
此标准规定了船舶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和残余物的排放处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船舶上产生的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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