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环境调查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42629.1-2023) 国家标准《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环境调查规程 第1部分:总则》由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3SC2(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洋调查观测监测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北京先驱高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王春生 、宋成兵 、林施泉 、章伟艳 、倪建宇 、高岩 、张东声 、孙栋 、周鹏 、许东峰 、鹿博 、王洋 。
此标准规定了在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开展海祥环境调查的内容及要求、调查船与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调查程序和质量控制、海上现场调查、室内样品分析、资料处理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除极地海洋以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环境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