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 (GB/T 42362-2023) 国家标准《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由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长安大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局、华北科技学院、七台河市塌陷监测防治工程研究所。
起草人:孙伟 、张德强 、孙乃泉 、梁凯 、郝春明 、方向清 、纪万斌 、赵慧 、白光宇 、申文金 、何培雍 、王议 、李佳 、张进德 、田磊 、马冬梅 、裴圣良 。
此标准确立了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的目标、原则、要求及工作流程规定了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的类型危害表现和危害影响对象,给出了评价数据采集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采集要求和内容,确定了评价方法 危害影响分级、综合评价 评价成果表达等内容。
此标准适用于风化型和沉积型矿床开采造成的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调查、监测 评价。岩浆型和热液型矿床开采造成的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调查、监测评价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