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 福利通则 (GB/T 42011-2022) 国家标准《实验动物 福利通则》由TC281(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科学技术部。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大学、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秦川 、孔琪 、高虹 、孙德明 、李秦 、魏强 、朱德生 、庞万勇 、刘恩岐 、李晓燕 、荣蓉 。
此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福利的通用要求,包括福利要求、福利状态、福利监督和评估要求,并规定了实验动物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实验动物来源、饲养和医师护理要求,以及实验动物管理机构、使用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能力要求、职业健康与安全、设备及设施条件等。
此标准适用于研究(包括检测)和高等教育中实验动物的繁殖、供应和/或使用。使用非脊椎动物、发育中的动物或从动物体内获取用作生物制品或科研目的的细胞、组织及器官时参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