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车辆 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 第4部分:外部测试设备 (GB/T 42193.4-2022) 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 第4部分:外部测试设备》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起草人:汪浩 、朱彤 、荣雪东 、吴含冰 、季国田 、姜国凯 、李兆麟 、张丁宇 、高长斌 、孙自圆 、潘俊家 、王伟 、刘旭 、牛玉娇 、邹雄辉 、陈鹏 、岳意娥 、王少鹏 、周建仓 、郑继翔 。
此标准规定了车辆提供的一组标准诊断服务(OBD服务)和外部测试设备(包括扫描工具设备),这些外部设备可以完整、有效且安全地访问任一车辆上所有与此标准相符合的公共OBD(车载诊断)服务。
此标准规定了下列内容:配备OBD的车辆和外部测试设备之间的通信建立方式;外部测试设备提供的一组诊断服务,用以执行ISO 15031-5中定义的服务。
此标准并不排除外部测试设备附加性能或功能,外部测试设备设计者负责确保此附加功能或功能不会对配备OBD的车辆(连接至外部测试设备)或外部测试设备本身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