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1616-2022) 国家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
起草人:张永波 、王宗爽 、叶代启 。
此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