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GB 811-2022) 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由TC57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自行车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波天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怡丰运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美联运动器材(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肇庆博涵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俞春俊 、秦东炜 、郝鹏 、张军 、张培生 、姜育慧 、杨靳娇 、杨丽 、李大维 、郝鑫瑞 、严慈磊 、古正煇 、任志敏 、谢昱宇 、张健 、曾长龙 、朱学刚 、张明 。
此标准规定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识、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此标准不适用于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戴的头盔,也不适用于职业用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