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音视频服务数据安全要求 (GB/T 42016-2022)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音视频服务数据安全要求》由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邮电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北京数安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兆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起草人:姚相振 、上官晓丽 、周晨炜 、奚海生 、杨建军 、胡影 、樊华 、张颖 、童永祥 、樊庆君 、朱垒 、刘晓静 、赵新强 、林阳荟晨 、刘楠 、陈陆敏 、宜静 、邵华 、田申 、高斯平 、王平 、林芷晴 、冯帆 、陈琪曼 、马方超 、费蓓洁 、刘小敏 、李涛 、李紫璇 、刘震宇 、唐佳伟 、徐雨晴 、徐光侠 、衣强 、高雪松 、王小璞 、赵芸伟 、张勇 、柳彩云 、刘玉红 、朱璐 、戚琳 、庞小妹 、袁立志 。
此标准规定了网络音视频服务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也可为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网络音视频服务数据处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评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