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6) 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颁发或主管。
此标准于2017-6-18代替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此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 -滴等433种农药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
此标准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此标准。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附录B)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