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GB 15193.1-2014) 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或主管。
此标准代替GB 15193.1-2003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此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程序。
此标准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的安全性,检验对象包括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辐照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及食品污染物。